首先,完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目前,我國在限制過度包裝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還不夠完善,缺乏實際操作性。一是應該盡快彌補包裝標準中的漏洞。二是制定出臺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的名錄以及具體的回收辦法。三是應當明確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嚴厲打擊。四是研究制訂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價格政策和稅收政策,鼓勵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約包裝”。五是適時考慮將某些行業的商品與額外的包裝分開銷售。
其次,加強宣傳,倡導綠色包裝理念,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加大宣傳力度,讓消費者認識到過度包裝帶來的種種危害,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環境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讓消費者自覺抵制過度包裝消費。引導消費者理性和綠色的消費觀念,讓消費者更加注重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好壞,以及商品包裝是否注重環保,是否節約資源,是否有利于回收與再利用等。
再次,建立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包裝回收機制。企業享受了過度包裝帶來的盈利,卻對包裝廢棄物視而不見。建立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就是要將生產者對產品的責任,擴展到產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階段,包括產品使用結束之后的回收利用。可以先考慮對部分過度包裝嚴重的行業生產者征收包裝稅或者廢品回收費,如果企業對商品進行了過度包裝,就須繳納額外的廢品回收費或者更高的包裝稅。
目前我國現有回收機制還不健全,可以考慮包裝押金制度,按商品價格的一定比例收取押金,消費者在交回廢棄包裝后可以全額拿回押金。同時為廢棄包裝材料等資源回收利用產品的銷售提供價格、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回收包裝廢棄物。
最后,全民監督,形成過度包裝人人喊打氛圍。鼓勵公眾舉報過度包裝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媒體上曝光典型的過度包裝商品;組織有關部門對商品包裝情況進行檢查,對生產和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據過度包裝程度進行罰款。
國家標準頻道認為,要有效地治理過度包裝現象,不能單憑一方面的力量。政府部門應加快法律、法規制定和標準完善;企業要樹立綠色的包裝觀;消費者要樹立綠色的消費觀,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過度包裝才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