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兒童化妝品包裝提出了新的要求。
兒童化妝品種類繁多
當前在我國兒童化妝品市場中,除一些老牌兒童護膚品牌外,一些新的國產兒童品牌也如雨后春筍般出來。此外,越來越多的進口兒童護膚品也正不斷進入中國市場。
記者從各大商場和網絡購物平臺上發現,目前,兒童化妝品品牌非常之多,且種類也相對齊全,從面部護理套裝,到防曬、乳液面霜、化妝水等,應有盡有。如史努比、春紀、水寶寶等品牌化妝品,在外包裝上就十分具有童趣,生動的動畫人物能夠在第一時間吸引住小朋友們的目光。“目前,兒童化妝品的銷售情況非常好,年輕媽媽購買者居多,一些大品牌的兒童化妝品銷量要好于中小兒童化妝品品牌的產品,與價格相比,購買者更多看重的是產品質量。”淘寶網上一家專門出售兒童化妝品的店主王女士說。
有業內人士表示,兒童化妝品市場歷來都被認為是一個極具潛力的市場。這些“70后”、“80后”新生代父母不同于以前的消費觀念,他們非常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錢,盡量給孩子使用更好的產品。#p#分頁標題#e#
《辦法》關注兒童消費者安全
雖然兒童化妝品品牌與種類非常豐富,但是一些化妝品在外部包裝安全警示語以及產品宣傳功效等方面還存在問題,未來,大部分的化妝品外部包裝與標識將進一步改進以達到規范。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其官網發布了《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意見征求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據了解,如果這一《辦法》獲準通過,則將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已經上市銷售的產品的庫存包裝最多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辦法》對于化妝品的標簽、標識以及包裝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而詳細的要求,對于消費者更方便和準確地辨識產品性能、特征等必要信息提出了更清晰的指引。如果其正式實施,將給消費者帶來不少幫助。《辦法》第二十二條關于“注意事項及警示語”的標注規定,對適用于兒童等特殊人群化妝品要求標注的相關注意事項的產品,以及指甲油、卸甲液、指甲硬化劑、壓力灌裝溶膠等易燃性化妝品,都應標注注意防火或者防爆的安全警示用語。此外,產品宣稱經功效評價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產品標簽中可以標注相關評價驗證信息;未經評價驗證的,應當在描述聲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標注“上述功效未經評價驗證”等字樣,且字體應不小于功效聲稱作用內容的標識字體。#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