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參精華、保濕因子、祛斑美白因子……這些盛行于化妝品包裝上的宣傳,開始逐漸露出其真面目。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制定的《化妝品通用標簽》,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國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均須在產品包裝上標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但記者走訪省會部分超市商場發現,仍有化妝品的包裝“容顏未改”。
部分化妝品仍在“模糊”標注
近日,記者先后走訪了省會部分超市,發現盡管已有化妝品的包裝上標明了成分,一款洗發水標明了諸如水、月桂醇聚醚硫酸銨、香精等成分達21種之多。但仍有不少產品的包裝上難覓添加原料名稱,只是有一些諸如人參精華、天然蜂蜜成分等字樣。在一家超市,記者仔細查看了一產品貨架,在三十多種品牌的化妝品中,標注全成分名稱的才一半左右。而且多數產品只有有效期,沒有生產日期,根本無法判斷它究竟什么時候生產的。
采訪中,記者發現,一些超市工作人員也并不知道化妝品全成分標注規定。當記者詢問一款護發產品為何沒標成分名稱時,一工作人員指著包裝上的“人參精華”字樣說只含人參成分。“有的標的成分多,有的標的成分少,是因為品牌不同。”#p#分頁標題#e#
借標簽滯后打“擦邊球”
對于為何仍有未標全成分的產品上市,不少企業表示由于是6月17日之前生產的,標簽未來得及更換。但事實上,《化妝品通用標簽》2008年6月17日即已發布,當時明確告知與全成分標識有關的條款將從2010年6月17日開始正式執行。也就是說,化妝品企業對于“全成分標識”的實行已有了兩年緩沖期。那么,為何標簽會如此滯后呢?
據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介紹,一般企業采購周期大概在3~6個月,億元規模以上企業則只需2~3個月,兩年的時間足夠企業消化標簽庫存。而之所以拖著不注明全成分,是因為擔心泄露配方。對品牌銷售造成沖擊。而事實上日本歐美一些國家早就開始在化妝品包裝上標注產品化學成分。
此外,會對高檔化妝品造成沖擊,也是遲遲不愿標全成分的一大原因。一些上千元一瓶的化妝品,消費者查看它的成分標注后,會發現和幾十元一瓶的產品沒太大區別,也對高價格產生疑問。
對于上述問題,石市質監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一般日化產品的保質期在兩年至三年,全部化妝品實現全成分標注出現則至少還需要一到兩年時間。未來一段時間內,將會出現兩種包裝產品并存的情況。不過,也將加強這方面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