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化妝品瓶回收,我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化妝品包裝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全球性議題,世界各個國家都早已紛紛設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以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減少包裝材料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早在1991年,德國政府就頒布了《包裝法規》,它是世界上第一部規定商品制造廠商和商品包裝廠商承擔廢舊包裝容器的分類回收和處理費用的法規。
日本政府在1992年起草《能源保護和促進回收法》,同時還制定了《包裝新指引》避免過度包裝。
韓國環境部于2018年5月,和19家韓國公司在首爾簽署了“自發回收和利用簡易包裝協議”,韓國化妝品公司愛茉莉太平洋、LG生活健康、愛敬等都簽署了這一協議。根據協議,這些企業將自發回收利用塑料包裝材料,預計將回收約26萬噸塑料瓶,占韓國塑料瓶出口量的55%。#p#分頁標題#e#
我國作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包裝大國,雖然也很重視環境保護,并制定了比較完善的環境法律法規,但據了解,關于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這一塊,暫時還沒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