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8日發布消息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準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標準自2010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標準對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的空隙率、層數和成本等三個指標做出了強制性規定,分別是包裝層數3層以下、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同時,針對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過度包裝現象較為嚴重的商品,標準指標要求進行了相應調整。該標準的發布實施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提供了技術依據。(記者徐博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