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的形式與手法都是解決如何表現的問題,形式是外在的武器、是設計表達的具體語言、是設計的視覺傳達。表現形式的考慮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主體圖表與非主體圖形如何設計;用照片還是繪畫;具象還是抽象;寫實還是寫意;歸納還是夸張;是否采用一定的工藝形式;面積大小如何等。
色彩總的基調如何;各部分色塊的色相,明度,純度如何把握,不同色塊相互關系如何,不同色彩有面積變化如何等。
牌號與品名字體如何設計;字體的大小如何。
商標、主體文字與主體圖形的位置編排如何處理;形、色、字各部分相互構成關系如何;以一種什么樣的編排來進行構成。
是否要加以輔助性的裝飾處理;在使用金、銀和肌理、質地變化方面如何考慮等等。這些都是要在形式考慮的全過程中加以具體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