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從去年4月1日起,《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標準出臺,就針對飲料酒、糕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過度包裝現象較為嚴重的商品指標作出了具體要求。其中過度包裝涉及層數、包裝空隙率、成本、材質、設計等問題。標準對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的空隙率、層數和成本等做了強制性規定,要求包裝層數3層以下、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
南京市質監部門此次抽查的過度包裝主要集中在茶葉、化妝品、紅酒等三類商品,一共抽查41批次,合格18批,合格率僅為43.9%,尚不到半數,顯示如今過度包裝情況不容樂觀。抽查中,商品的包裝層數基本都符合要求,主要問題都出現在包裝容積率上,簡單地說,從產品包裝容積中扣除產品本身的體積所余下的空間容積過大,包裝空隙過大,超過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