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廣州國際孕嬰童用品服飾展覽會在琶洲會展中心落下帷幕。記者從中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制定并頒布《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并于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實行。《指南》對兒童化妝品的原料和功效作了明確規定,改變了我國兒童化妝品尚無標準的現狀。
《指南》要求每一批兒童化妝品都得送檢和申報,如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兒童化妝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諸如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燙發、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
此外,應選用有一定安全使用歷史的化妝品原料,不鼓勵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技術等制備的原料。預計《指南》實施后,一些達不到要求的廠商將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