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化妝品未執行新規
根據《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我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并銷售的化妝品,均須在包裝上真實標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該國標雖然剛剛實施,但卻公布于2008年,給了企業兩年的準備和過渡期,然而,記者調查多數近期生產的化妝品上仍沒有貼上“全成分”標簽。
7月21日,記者在易初蓮花朝陽路店看到,舒蕾旗下幾種保質期為2013年6月13日的洗發水都未標注全成分,導購介紹,這些洗發水都生產于今年6月。而歐萊雅的深層修復洗護發產品也沒有標注詳細成分,只突出“珍貴成分”中的一到三種。保質期到2013年4月27日的六神清涼爽膚沐浴露,成分只標出“綠茶精華、甘草精華、六神原液”。保質期到2012年12月12日的強生嬰兒保濕滋潤霜則只寫了含有“保濕劑、香精、潤膚劑、乳化劑”。專家指出,按照新規,“綠茶精華”這種名稱不規范,而保濕劑、潤膚劑都有很多種,不能寫得如此籠統。
7月22日在朝陽大悅城JUSCO記者看到,保質期到2014年7月的資生堂可悠然美肌沐浴露、保質期到2013年2月8日的多芬柔膚乳霜沐浴露、保質期到2014年4月3日的曼秀雷敦樂膚潔清爽控油爽膚水、玉蘭油保質期到2013年3月4日的多效修復霜等化妝品都沒有詳細成分標簽。而在主要銷售進口化妝品的絲芙蘭里記者看到,有效期到2014年7月18日的高絲雪肌精480ML毫升裝的外包裝紙盒上雖然有中文標簽,卻沒有任何關于成分的說明。蘭芝SPF50的防曬霜在外紙盒上詳細標出了中文成分,但蘭芝雪凝酷水修復霜則沒有中文成分。而且導購小姐似乎對新規一無所知,只表示標出了成分的是新款。#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