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成分或起大功效
按照新規,含量在1%以上的成分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全國工商聯美容化妝品業商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閻世翔指出,這并不代表含量在1%以下的成分就不需要標注,而且化妝品的功效有時往往由一些排列在最后的成分所達到。
她提醒,很多化妝品所宣傳的某種特殊成分可能添加的量非常少,甚至只有千分之幾,但正是這種成分起到了該化妝品所宣傳的獨特功效。因此,在新規實行之后,很多消費者可能會發現,兩種價格差異很大的面霜在主要成分上都大同小異,由此產生“同質不同價”的懷疑,但其實高價的產品也許添加了一些獨有的、高成本的成分,使得價格和功效都提高了。反之,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成分表大體判斷高價化妝品是否“虛有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