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的日化用品檢測標準,針對兒童化妝品唯一有據可查的是衛生部2007年1月頒布的《化妝品衛生規范》,其中明確規定在化妝品微生物質量方面,成人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得大于1000CFU/ml,嬰幼兒、兒童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得大于500CFU/ml。而對于孩童類化妝品中鉛、汞、砷等化學物質的限量要求則與成人化妝品無異,所以目前嬰幼兒化妝品不少還是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
此外,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曾明確規定,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并關注其可能存在的潛在致敏性;在兒童化妝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等功效成分;對于兒童使用的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注“適用于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
但記者發現,市場上仍有不少強調“嫩白”“潤白”功效的兒童護膚產品,并且多數兒童護膚品外包裝均未有警示標語。
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皮膚科張汝芝指出,兒童的皮脂腺尚未成熟,皮膚的抗菌、抗毒、免疫力都較差,因此更容易對某些護膚品過敏。同時,化妝品中的香精、丙二醇等添加劑是導致兒童皮膚病的重要因素,苯二甲酸酯的過多攝入,還可能引起兒童性早熟。因此,兒童應盡量避免使用化妝品,若要使用護膚品,越簡單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