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指表現內容的集中點。包裝設計有限畫面內進行,這是空間上的局限性。同時,包裝在銷售中又是在短蜇的時間內為購買者認識,這是時間上的局限性。這種時空限制要求包裝設計不能盲目求全,面面俱到,什么都放上去等于什么都沒有。
重點的確定要對商品、消費、銷售三方面的有關資料進行比較和選擇,選擇的基本點是有利于提高銷售。下面將確定重點的有關項目列出,以供參考。
該商品的商標形象,牌號含義;
該商品的功能效用,質地屬性;
該商品的產地背景,地方因素;
該商品的集賣地背景,消費對象;
該商品與現類產品的區別;
該商品同類包裝設計的狀況;
該商品的共它有關特征等等。
這些都是設計構思的媒介性資料。設計時要盡可能多地了解有關的資料,加以比較和選擇,進而確定表現重點。因此要求設計者要有豐富的有關商品、市場的住處及生活的知識、文化知識的積累。積累越多,構思的天地越廣,路子也越多,重點的選擇亦越有基礎。
重點的選擇主要包括商標牌號、商品本身和消費對象三個方面。一些具有著名商標或牌號的產品饈可以用商標牌號為表現重點:一些具有較突出的某種特色的產品或新產品的包裝則可以用產品本身作為重點;一些對使用者我針對性強的商品包裝可以以消費者為表現重點。其中以商品為重點的表現具有最大的表現一地,這一點后面另作探討。總之不論如何表現,都要以傳達明確的內容和信息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