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化妝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征求意見稿)結束了征求意見。
據悉,此次最新發布的是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禁用語共分七大類:使用“高效、速效”等虛假夸大用語、使用“除菌、滅菌”等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有治療作用和效果的用語、使用“中草藥、中藥世家”等醫療術語、使用“經衛生部門批準”等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用語、禁止宣稱的功效、使用“為你而瘋狂”等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使用已批準的藥品名稱。
上海家化表示,為爭取同國際巨頭的差異化競爭,已呼吁對“中草藥”等標示放行。
汕頭化妝品行業協會會長張義強認為:“規定能否真正遏制夸大、虛假宣傳還有待觀察。”他說,企業會用“抑油”代替“控油”,用“修復細紋”代替“消除皺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