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名稱命名依據;
(三)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五)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許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
(六)產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風險物質的有關安全性評估資料;
(七)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生產衛生條件審核意見;
(八)申請育發、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據的科學文獻資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許可的其他資料。
另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封樣并未啟封的樣品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