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五個不同濃度的待測有機溶劑對照品(線性范圍根據樣品待測有機溶劑實際含量確定)。置于100℃±2℃恒溫箱中保持60分鐘(必要時可根據材料和待測溶劑的情況,在80~150℃范圍內放置15分鐘至60分鐘,以高于溶劑沸點低于材料分解溫度為宜),用預熱至相同溫度的注射器抽取容器內頂部1ml氣體注入氣相色譜儀中。測量峰面積(或高峰),繪制峰面積(可高峰)與對應有機溶劑質量的標準曲線。
取樣品,按標準曲線法“置于100℃±2℃恒溫箱中保持60分鐘……”操作。根據樣品中待測有機溶劑的峰面積(高峰),從標準曲線上求的樣品中所含溶劑的質量,按下式計算。
X=m/W
式中:X---樣品中溶劑的殘留量,mg/m2;
m---待測溶劑的質量,mg;
W---樣品的表面積,/m2。